关于深化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地方合作的倡议

2021-06-09 15:30 来源:外交部网站

  2021年6月8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六次外长会在中国重庆举行。我们,澜湄六国外长,一致同意加快落实《澜湄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万象宣言》和《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关于促进六国地方政府交流合作的共识,并提出以下倡议:

  一、我们认为,澜湄国家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缘相通,传统友谊世代相传,六国地方政府往来密切,各领域合作成果丰硕,为促进六国关系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我们强调,深化地方合作有助于丰富澜湄合作内涵,完善“3+5+X合作框架”,促进人文交流,增进相互理解,为六国人民带来更多福祉。

  三、我们鼓励各国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澜湄合作。

  四、我们赞赏六国地方政府携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国和湄公河国家相关地方政府派遣医疗专家组、提供抗疫物资。未来中国地方政府将继续向湄公河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与支持,共同努力早日战胜疫情,推动疫后经济社会复苏。

  五、我们支持举办澜湄地方政府合作论坛,注意到中方发布《中国相关省区市与湄公河国家地方政府合作意向清单》,助力六国发展合作迈上新台阶。

  六、我们同意秉持澜湄合作精神,照顾各方舒适度,遵守各国法律法规,促进六国间边境地区地方政府和边境管理部门交流,应对打击跨国犯罪等共同关心的问题。

  七、我们鼓励六国地方政府对接发展战略,充分用好即将生效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我们敦促地方政府加强经贸往来和相互投资,深化农业、旅游、边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媒体交流、科技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数字经济等合作,积极参与共建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完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

  八、我们认为,加强互联互通对促进各国地方经济、旅游、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应加强各国地方间铁路、公路、水运、港口、旅游港、电网、信息网络、航空等必要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推进通关和运输便利化,打造安全、高效、融合、可持续、环境友好的基础设施及旅游设施。

  九、我们支持六国地方政府密切沟通联系,加强现有友好城市关系,本着平等和相互尊重原则建立更多友城。鼓励地方政府加强合作,制定具体合作计划,采取实际行动,给各地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长远利益。肯定协会、企业和民间资源的积极作用,鼓励其加强各领域合作与交流。

  十、我们支持六国地方政府抓紧研究并落实《澜湄减贫合作五年计划(2018-2022)》,加强减贫经验、典范做法和相关知识的分享,推动各国乡村振兴。

  十一、我们鼓励六国地方政府深化拓展数字转型、信息技术应用、生态环境、文化、教育、安全交通、旅游、体育、卫生、妇女、青少年等领域合作,举办文艺演出、路演、展览、培训、学术交流、国际赛事等活动,增进各国人民理解与友谊。中方有关地方政府将向湄公河国家提供更多奖学金。

  十二、我们建议六国地方政府同本国澜湄合作国家秘书处或协调机构密切沟通协调,顺利高效推进各领域务实合作。